填报志愿
5-1.考生填报志愿时,兼报有何规定?
答: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第二或第三志愿可以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
5-2.在招生计划中,专业目录上注明“招生范围”等项目的,考生能否报考?
答: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单位委培人员”、“限招系统职工”说明有生源范围,即不面向社会招生。注明“面向地区招生”的,说明面向在该地区工作和生活的人员,但没有户口要求。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向有关招生院校咨询清楚。
5-3.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是什么时间?
答:第二次专业志愿确认。确认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数,凭个人账号密码登陆并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进行第二次确认。考生可根据个人专业发展需要,对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调整。
5-4.如何查询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信息?
答: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院校简介栏目,查询有关招生院校招生情况,或登陆相关院校的网站进行查询。